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绿资发〔2012〕6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现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2年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2年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及北京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大力开展森林建设的机遇,按照依法行政、重点推动、改革创新、打牢基础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认真筹划,勤奋工作,扎实推进林政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一、继续强化服务意识,保障重点建设,严格依法保护绿化资源
围绕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局党组中心工作,以本市基础设施、民生惠民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本着高效履职、主动服务的原则,为重点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加大工程建设保护森林、林地、大树和古树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采伐限额有关的管理规定;落实市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林木保护的通知》(京政发〔2002〕17号)精神,建立本市工程建设单位在申报大量伐移林木(树木)时,说明优化、保护绿化资源情况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现场调查、勘验力度,并指导各区县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审核工作,以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中占用征收林地和伐移林木(树木)数量。同时,加强工程建设使用林地的情况调查,做好占用征收林地指标追加项目梳理申报工作,为本市重点建设提供保障。
二、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登记工作
做好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登记的宣传发动、协调督促、统计汇总、建档管理等各项工作,建立月报制度,及时掌握登记工作进度。适时组织集体林地所有权登记工作检查和经验总结,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力争10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体生态公益林所有权的登记或变更登记工作。督促区县加强林权管理工作机构建设。配合做好林权抵押贷款政策的调研、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