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2012年周口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爱卫会制定的《周口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周口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0-2012年河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24号)精神, 为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加快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不断提升城乡整体形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基本方针,本着“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宗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整合资源,集中时间,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3年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使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全民文明卫生意识显著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明显改观。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一)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到2012年底城市达到76%以上;农村(含县城、乡镇、村)每年提高4%以上,到2012年底力争提高12%以上。
(二)生活污水处理率:到2012年底城市达到80%以上;农村每年提高4%以上,到2012年底力争提高12%以上。
(三)农贸市场管理:到2010年底、2011年底、2012年底,城市符合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分别达到40%、50%、60%以上;到2011年底、2012年底,农村农贸市场或摊点实现经营场所相对固定、划行归市、专人管理、整洁有序的目标,符合管理规范标准的分别达到30%、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