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我县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为确保《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按期保质完成,按照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82)和《关于印发〈关于组织编制昌吉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07]1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编制《目录》和《指南》的重要意义
编制《目录》和《指南》,是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深化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政府信息的管理水平,有利于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对于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编制 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热合买提汗 (县委副书记 县长)
副组长:赵多江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成 员:陈忠业 (县政协副主席 财政局局长)
郭致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