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服务能力。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公共卫生体系规划,按照国家发改委、人口计生委“十一五”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力争3-5年使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切实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要规范村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有条件的村,要推行高起点的建设标准,设立集宣传培训、药具发放、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村人口文化科技大院,配备必要的设备,逐步增强村级阵地的服务作用。以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为中心,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母婴保健、青少年健康、性健康和更年期健康等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切实落实定期“三查”服务制度,稳步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倡导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提高避孕节育及时率和有效率。全面推进婚检和叶酸的发放工作,落实“三大工程”(即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
(三)实行村民自治。构建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先导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要务,严格落实现行生育政策,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引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充分宣传发动群众,按照合法性、民主性、可操作性原则,制定好计划生育自治章程。要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自治协议管理制度,针对不同服务对象,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通过章程自律落实有关措施。要规范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村委和群众的双向交流和沟通,定期征求群众对本村计生工作的意见,定期向群众报告本村计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设和谐、文明的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四)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优惠奖励政策,逐步建立“奖罚并举、突出奖励”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乡镇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从经济发展、生活保障、合作医疗、技术推广、子女上学、意外伤残救助等方面向计划生育户倾斜。条件较好的村,也可以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制度。要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兑现农村节育技术免费服务和领取《两证》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的优惠奖励政策。提高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逐步设立独生子女、双女户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救助金,逐步健全计划生育保障制度。
(五)强化宣传教育。要把生育文明建设与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制作计划生育“九上门、八承诺、知情选择、关爱女孩、五期知识”为主要内容宣传板块为抓手,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不断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继续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将村人口学校、计生服务室建设作为公共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一站多用、一室多能,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扶持各种文艺表演队,开辟各种文化活动场所,发展农村人口文化产业,突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多样性和群众性,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生产实用技术,传播生殖保健知识以及新农村、新家庭、新农民理念,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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