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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哈萨克自治县2008-2012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行为,从源头上制止乱埋乱葬现象;
  --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严厉查处非法殡仪服务,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
  --加强殡仪活动的管理和引导,组织集中整治和宣传活动,创新殡葬文化,改革丧葬陋习,合理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殡葬服务改革和发展殡葬科技教育作为发展的动力,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殡仪服务的需要作为根本出发点,在进一步推行殡葬改革的过程中,注意加大丧葬礼俗改革力度,坚持葬礼与葬法改革并重、遗体处理与骨灰处理并重、引导合理殡葬消费与满足群众不同层次需求并重的原则,以实现城乡居民遗体安葬公墓化、殡仪服务社会化为目标,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1.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坚持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和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服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殡葬事业发展。
  2.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发展愿望出发,不断增强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殡葬服务需求。
  3.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殡葬法制建设力度,规范殡葬管理,以务实的作风加快殡葬事业的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殡仪服务网络体系。殡葬设施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注重实效。进一步加大对殡仪馆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县殡仪馆的搬迁新建,使新建殡仪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进一步规范已建成的三个经营性公墓的经营和管理,严格按规定控制墓地面积,倡导艺术化、园林化生态公墓建设,推动“绿色殡葬”的发展;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国道、省道沿线乡镇以及城郊乡镇要率先搞好公益性骨灰堂(墙)建设,要按照人口数量、村组规模等合理布局,以实用、美观、环保、不占用耕地为原则,至2012年,全县100%的村要建有公益性公墓。严禁公益公墓超出公益性范围违规进行经营活动;对经营性公墓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加大殡葬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到2012年,全县基本上解决乱埋乱葬问题。进一步抓好土葬深埋区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统一规划,逐步做到深埋、不留坟头、不占耕地。研究探索先进的殡葬文化,在继承传统文化精华的同时与时俱进地融入时代进步的新内容、新形式,进一步优化殡仪服务环境,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拓宽殡仪服务领域,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丧葬改革,树立行业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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