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自治县2008年民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乡(场)人民政府,自治县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州民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县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召开自治县民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4月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
县会议中心
三、参加人员
1. 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2. 各乡(镇)场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干事;
3.自治县党委各部、委、办、局,自治县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
4.驻县单位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