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加强气象协理员队伍建设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气象部门协同管理、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快气象协理员队伍建设。
(一)队伍组建。每个乡镇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兼任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分管领导,推荐一名由乡镇民政人员、安全员、应急人员、农技人员等兼任的气象协理员。同时由各乡镇聘任自然村、社区、重点场所、学校、水库、工矿企业气象防灾减灾义务信息员,并积极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气象协理员队伍建设情况由气象局建档备案,汇编成册。
(二)工作职责。乡镇分管领导主要职责:对本辖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负总责,督促并指导具体部门和人员完成气象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气象协理员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在接到重要灾害预报、警报时,向辖区群众及时传达,并在当地公共活动场所及时书写或张贴通知。二是负责本辖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报告。三是积极协助气象局开展灾害现场调查、评估和鉴定。四是按照灾害应急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做好防灾减灾避险等工作,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五是协助气象局做好气象法律法规、气象科普知识、灾害防御知识等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六是根据新农村建设需求,阶段性向气象部门反馈农事气象服务需求等信息,提高气象部门为农服务的针对性。
义务信息员的主要职责:协助气象协理员做好预警信息传播、灾情信息收集等防灾避险工作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等。
(三)经费保证。各乡镇(场)要筹措一定经费,支持气象协理员队伍建设,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四)工作要求。由乡镇(场)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争取在1至2年内逐步建立健全乡镇、村气象协理员、义务信息员队伍,气象局要积极组织气象协理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严格管理,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协理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落实责任制,对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协理员,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履行或无法胜任工作的气象协理员,要及时调整,确保基层防灾减灾避灾工作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加强。
三、加强领导,切实强化气象协理员队伍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