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行风评议员定期约见县政府领导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风评议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用,及时协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的根本转变,《自治县行风评议员定期约见县政府领导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
自治县行风评议员定期约见县政府领导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风评议员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作用,提高依法监督水平,促进纠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行风评议员约见人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第三条 约见内容:县政府所聘行风评议员结合年初纠风工作安排和上级行风评议重点,实事求是地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对全县参评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全面、准确、客观地收集和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征求到的群众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汇总,也可就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约见内容建议。并将约见内容建议提前告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四条 县纠风办初步确定约见内容和约见时间安排后,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根据行风评议员提出的约见事项提请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报请县政府有关领导确定后,通知与约见内容有关的部门主要领导、行风评议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对所涉及问题进行研究。
第五条 政府常务会根据当月行风评议员反馈的问题,责成政府班子成员中的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解决方案,切实解决问题。
第六条 政府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于行风评议员约见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要认真办理和落实,重点要放在办实事、解决问题上。凡是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也要实事求是地解释清楚。办理结果要以书面形式回复评议员,切忌敷衍应付。
第七条 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约见一次行风评议员代表,集中听取行风评议员反馈的意见建议,并授权行风评议员对所反映的问题跟踪督办,定期上报办理结果,对办理结果进行民意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