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目标,积极落实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国家统一部署下,用一年多的时间,围绕地理信息市场中的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六个环节,通过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测绘活动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等行为,查处地理信息泄密和窃密案件,严格地理信息获取、加工和提供服务的资质准入管理,使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对地理信息管理和保密监督的力度明显加大,消除泄密隐患,确保涉密地理信息安全。
(二)主要任务
1、严格规范获取,提供和使用涉密地理信息行为。
依法持有涉密地理信息的单位要强化安全保密措施,建立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加强计算机和存储介质管理,明确涉密岗位责任,防范他人非法获取涉密地理信息。未经上海市测绘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使用或对外提供涉密地理信息。对非法持有或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查清信息来源和扩散范围,追缴有关地理信息数据,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出版、传输的行为。
测绘管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依法查处未取得测绘资质或超过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擅自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行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出版单位的资质审核和出版范围、选题的审批,打击非法出版地理信息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输涉密地理信息。
3、防范和制止涉军非法测绘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在本市军事禁区及管理区进行摄影、摄像、测量等测绘活动,违反规定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要组织对本市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企业开展检查,严肃查处擅自扩大数据采集覆盖范围等行为,防止泄密。
4、加强对外国的组织或个人来华测绘活动的监管
外国的组织或个人在沪从事地理信息采集、加工、处理的,必须经国家测绘管理部门会同军队测绘管理部门批准。要加大对在本市范围内开展科学研究、旅游考察等涉外合作项目中所含测绘活动的监管。
三、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把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地理信息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协调合作,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由市测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家安全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国家保密局、市通管局等7部门成立上海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参与,指导和督促检查本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实负起责任,建立政策互通,重点问题协商,信息通报,重大案件联合查处等制度,确保信息互通,提高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合力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