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自治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执法单位、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为学习贯彻好《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常用法律法规手册》,落实持证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要求,打造过硬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换发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08〕87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现就举办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及其他持有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业务人员;
二、培训时间
9月9日至9月10日,时间为两天,上午:9:30 -13:30,下午16:00-20:00(均为北京时间)。
三、培训地点
会议中心
四、培训內容
重点学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常用法律法规手册》、《昌州政府法制》。
五、培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