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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等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开展互联网地图和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地图市场管理,需要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因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做好互联网地图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市公安、信息产业(通信)、保密等主管部门要同本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起,继续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今年的“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要突出以“互联网地图”为宣传重点,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要拓展宣传活动的广度,广泛发动区(县)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积极参与,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覆盖面广的系列宣传活动。
  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领域内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及网络新闻媒体向广大公众宣传国家版图知识、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方面的政策法规。各区(县)政府要积极发挥宣传资源优势,开展国家版图意识、“互联网地图”等的公益宣传,刊登公益广告。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教育网站经营者依法文明办网,不向互联网上传不宜公开的地理信息,强化网站经营者的信息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行业加强自律,自觉接受监管,本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互联网地图”监督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泄密案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宣传和进行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建立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长效管理机制
  做好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和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建立长期有效、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一)健全和完善上海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
  2006年成立了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外事办、市教委、市经委、市外经贸委、上海海关、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和市测管办等11个部门组成的上海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为加强互联网地图的监管,要进一步健全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市公安局、市国家保密局、市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同时作为该小组的成员单位,共同督促检查和指导包括互联网地图在内的本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实发挥作用,建立政策互通,重点问题协商、信息通报、重大案件联合查处等制度,确保信息互通,提高监管合力和效力,积极有效地开展地图市场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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