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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等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来,随着测绘、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以测绘成果和技术开发为核心发展形成的地理信息产业迅速崛起,已经成为现代服务业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网络化的地理信息服务已经成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主要趋势。面对发展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十分重视对网络地理信息服务的监管。2007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将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提供等活动纳入测绘资质统一管理范畴。国家测绘局等八部门下发的《意见》明确: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从事互联网地图出版活动,应经国务院新闻出版部门审批,并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从事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向信息产业(通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履行备案手续。
  落实国家的要求,为加强地理信息服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今年,上海市将开展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调查摸底和依法发证工作。调查摸底工作9月底前结束,在此基础上,依法做好对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发证、互联网地图出版许可、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经营许可和备案等工作。市测绘、新闻出版、信息产业(通信)主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此项工作,并加大宣传、管理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地理信息从业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自觉接受市场准入管理。
  (二)开展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的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本市将开展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这既是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局、新闻出版总署等八部门联合下发《意见》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市互联网环境下的地图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重点要查处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民族尊严的“问题地图”,查处未经市测绘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擅自登载互联网地图的行为,查处未取得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互联网地图出版业务许可,未取得市信息产业(通信)主管部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地图出版和地理信息服务的行为,查处未取得地图编制资质,违法编制互联网地图的行为,查处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登载互联网地图和使用地理信息的行为等。这项工作由市测绘、新闻出版、信息产业(通信)、保密等主管部门负责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争取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使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环境得到净化,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互联网地图编制、出版、登载和信息服务行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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