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海市国家保密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规综[2008]5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局、新闻出版总署等八部门《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提高对互联网地图的监管意识,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规范地理信息服务行为,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利益,促进本市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现就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现状,深刻领会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卫星定位、遥感、信息系统、网络技术的进步和迅速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数据的地理信息,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互联网地图作为地理信息的重要载体,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信息化发展,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出现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上海市规划局、上海市测管办按照国家的要求,近两年来坚持把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作为监管重点,先后开展两次网上地图执法检查,发现并查处了发布错误国家版图、未经批准擅自提供地理信息服务,上传敏感、不宜公开、属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数据等行为,市互联网地图监管任务日益繁重。
由于互联网传播面广、速度快等特点,互联网地图出现错误,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更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国家安全,甚至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我们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管理合力,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地图的编制、出版、登载和上传地理信息的行为,保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更加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上海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积极协调,扎实推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重点工作
贯彻落实《意见》,要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抓住重点,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当前,要着重做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开展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调查摸底和依法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