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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关于加强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二、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对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高、中级管理人员;民营企业业主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港、澳、台投资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他各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通过学法用法,要达到以下三个基本目标:

  1.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大力推进“法治江苏”、“诚信江苏”建设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法律知识,增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自觉性。

  2.努力塑造一支既懂经营又懂法律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队伍,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3.努力提高全省企业法治化水平,依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积极探索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省的依法治企工作顺利进行。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的同时,重点要加强以下法律知识的学习:
  --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与企业组织相关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终止、破产等法律法规;
  --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担保、招标、投标、价格、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广告等法律法规;
  --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财务、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法律顾问等法律法规;
  --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环保、资源、世贸规则、反倾销等法律法规;
  --与企业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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