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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自治县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厂矿企业、国营农牧场、城乡结合部等地段要采取固定、巡回和入户接种的方式;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要采取固定和巡回接种的方式;农村和山区要采取入户接种的方式或各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接种方式。
  本次活动,要确保强化免疫覆盖所有免疫空白和不到3剂次的目标儿童。可采取家长易接受的方法在已服苗儿童的身体上做标记(内耳用龙胆紫涂点:第一轮左耳,第二轮右耳),以便于识别儿童是否获得免疫。
  (五)接种登记
  各接种点均应按要求对接受本次强化免疫的儿童进行登记。各乡(镇)卫生院、接种点要保存强化免疫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六)具体分工
  各乡镇(场)的接种工作按照各自行政区划,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完成。城镇划分:县人民医院负责西河社区、明珠社区的接种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老城社区、北桥社区、园林社区、迎宾社区、城镇四个托幼机构适龄儿童的接种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车站、集贸市场以及东山、煤矿流动适龄儿童的接种工作。
  五、接种率快速评估
  每轮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应对免疫活动接种率进行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即:
  (1)城乡结合部   (2)厂矿企业单位
  (3)集贸市场     (4)各级医疗单位
  (5)各社区      (6)农牧区、山区
  接种率快速评估的方法要求如下:
  在每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的两天之内,由州级督导员调查90名儿童。每个县在重点范围抽查2个乡,第一个抽查的乡是:城乡结合部的乡,该乡抽查2个村,其中第一个村以城乡结合部的村,该村入户抽查20名适龄儿童,第二个村以该乡最远的村,入户抽查10名适龄儿童,该乡累计调查30名目标儿童;第二个抽查的乡是:该县最边缘的农牧区乡,该乡以乡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3个村,每个村入户调查10名目标儿童,该乡累计调查30名目标儿童;第三个抽查的是县城:从农贸市场抽10名、厂矿企业单位、国营农牧场或社区抽10名,客运站等地段10名,共累计调查30名目标儿童(当月1至3日不在本地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之内)。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或儿童标记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服苗儿童,要立即补服。
  自治区督导组将在每地、州、市随机抽查1-2个县(市),按照上述评估方法,每县抽查90名目标儿童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
  评估时间:2009年3月4-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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