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木垒县2009年两基迎国检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32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
县教育局制定的《木垒县2009年“两基”迎“国检”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木垒县2009年“两基”迎“国检”工作安排意见
2009年是“两基”迎“国检” 的关键一年。4-5月份自治州、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对我县“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准备工作进行过程性督查,9月份国家将对自治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验收。为确保我县“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准备工作顺利通过各级人民政府的督查、验收,按照自治区、自治州“两基”迎“国检”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县“两基”迎“国检”工作。现特制定我县2009年“两基”迎“国检”倒计时月进度工作安排意见。
一、 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认真筹备、组织召开“两基”迎“国检”工作相关会议
根据我县“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情况和区、州过程性督导提出的问题,在认真进行整改的基础上,及时筹备召开“两基”迎“国检”工作推进会议,下发2009年“两基”迎“国检”倒计时月进度工作计划,与乡镇、各部门签订“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任务,部署工作,落实责任。
(二)认真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接受区、州督导检查
按照《自治州“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及工作要求》(昌州两领发【2008】1号)的安排,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两基”档案。针对2008年自治州《“两基”迎“国检”督导检查限期整改指令书》提出的关于普及程度、师资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管理与质量和扫盲教育六项一级指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认真研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除办学条件、教育经费的个别指标外,其余指标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要求必须在2009年3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昌吉州教育督导团4月初的督导检查。
(三)积极做好“两基”迎“国检”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一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和设施进行检查,加强对消防、地震等灾害的知识普及和演练工作,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依据自治州“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推进会议要求和时限,积极采取措施,在4月15日前解决中小学试验仪器、体音美卫劳教学器材、信息技术设备和图书、资料短缺问题,要按照自治区(新教发【2005】3号)《关于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实施意见》规定标准,解决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同时要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6月底进行自查自评,7月份迎接昌吉州教育督导团的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