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设施农业和养殖小区基地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43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助农增收五大举措的总体思路,找准农村工作的突破口,培育了一些新的促进农民增收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为了继续充分发挥我县优势资源,巩固提高设施农业,完善提升畜牧业,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现将自治县设施农业和养殖小区基地建设与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设施农业基地建设与管理
1. 按照扩大规模,提升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原则,要充分发挥一些老基地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经验丰富的优势,09年新增的设施农业,能在老基地扩建的要坚决扩建,以减少基础建设投入,最大限度地发挥老基地的优势。确需新建,应选择便于引水、供电、运输的开阔地带。
2.依托老基地扩建的,应不少于10座50米×7.5米的深挖式、具有采暖设施、蓄水池和铺设滴灌的标准日光温室;新建基地应不少于20座50米×7.5米深挖式并具有采暖设施的标准日光温室。(详细建设标准由农业局提供)。
3.设施农业基地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由县农业局负责统一规划,规划局协助配合。要达到整齐划一,主题突出,色调鲜艳的整体效果。要对基地内的道路进行硬化,对道路两旁和空闲地段进行绿化,在显著位置树立小区基本情况简介牌。规划由分管县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否则不予补助。
4.基地建设的同时,各乡镇应提前考虑技术服务与产供销的衔接。每个基地要在县农业局的指导下,至少培养一名本基地的蔬菜大棚技术员,并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不断加强技术服务力量。要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产供销的组织协调和牵头服务作用,以提高设施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效益。
二、关于养殖小区建设与管理
1.养殖小区建设布局要本着科学合理,整齐紧凑,安全低耗,利于生产管理,便于动物防疫的原则,既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又要注重公共卫生,符合环境标准。09年新建的养殖小区,能在老基地扩建的要坚决在老基地扩建,以减少基础建设投入。确需新建,应在地势平坦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选址。
2.养殖小区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由县畜牧局负责统一规划,规划局协助配合(详见后附图纸,牛羊育肥、奶牛养殖小区规划参照生猪养殖小区图纸)。基地要达到整齐划一,主题突出,色调鲜艳,配套完善的要求。要对基地内的道路进行硬化,对道路两旁和空闲地段进行绿化,并在显著位置树立小区基本情况简介牌,圈舍建设标准可根据各乡镇实际设计,小区必须进行全封闭,规划由分管县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否则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