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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收回闲置土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收回闲置土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48号)


照壁山乡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8〕3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按照全面清理、分类处理、公开处置的原则,依法收回佳雨公司北侧原食品厂闲置土地和气象局南侧闲置土地,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收回闲置土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贤东   副县长
  副组长:赵福荣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陈  云   县财政局局长
  沙佩友拉  县规划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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