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重工作实效。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助党政部门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进行部署,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针对性,注重工作实效。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情况,注重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各乡镇(场)、各部门作为效能建设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对策,提出可行性建议,使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准确把握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原则。抓住关键问题,明确主攻方向,以点的突破带动面上的工作开展;依法实施、规范运行原则,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机关运作程序和干部从政行为,实现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求真务实、高效便民原则。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扩大群众知情权,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不搞形式主义。
(二)工作目标:一是规范机关行为。职责不清、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等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提高办事效率。办事环节简化明了,一些“中梗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增强服务意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和耍特权、吃拿卡要的行为得到有效改善。四是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广大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五是改进工作作风。中央和区、州、县委决策部署得到正确贯彻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基本消除。六是提高机关工作质量,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一)围绕制度落实开展效能监察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制定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促进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要推行绩效考核、行政问责、政府集中采购和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驾规定的落实,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推动绩效考核工作,探索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考评方式、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问责力度;督促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过错责任追究、科学民主等制度。按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和转变行政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高效廉洁履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法制政府、服务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二)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效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