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74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自治州《关于开展全州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昌州人传[2009]48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能耗统计对象为各乡镇场,全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驻县各单位。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自治县成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热合买提汗 县长
副组长:周振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于永泉 副县长
成 员: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方志安 县广电局局长
郭致文 县政府办主任
陈 云 县财政局局长
郭彦勇 县发改委主任
阿 汗 县监察局局长
白仲本 县经贸委主任
张建民 县农业局局长
张开福 县林业局局长
王生和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瓦合提 县畜牧局局长
石相尧 县农机局局长
王集虎 县统计局局长
李绍芬 县档案局局长
王炬东 县文体局局长
董福天 县教育局局长
狄海峰 县科技局局长
吴志刚 县残联理事长
陈学军 县安监局局长
胡锋明 县煤炭局局长
朱庭国 县旅游局局长
魏照霞 县交通局局长
阿地力别克 县民宗局局长
沙佩友拉 县规划局局长
李忠年 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局长
孟兆云 县编委办主任
阿合买提 县司法局书记
努尔道拉 县民政局局长
张金虎 县卫生局局长
刘保之 县审计局局长
任保森 县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