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制实行亮证、亮级经营,向社会公示量化分级信息,让消费者知情消费。
3、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全县可选择1-2所学校作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示范点,选择1-3所学校实施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4、严格餐饮业、食堂卫生许可审查条件及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原料采购进货索证索票、登记台帐。组织开展食品卫生检查、抽验和安全监测,建立自主经营主体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有效防控食品污染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5、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五)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整治。加强对重大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及餐饮摊点的执法检查。
(六)健全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责任部门:食品安全职能未调整前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木垒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反应能力,增强科学、快速处置能力,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履职到位、监管督查到位。
(七)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责任部门:食品安全职能未调整前由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
强化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知识,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培训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等级评价、分类管理等制度,以制度规范试点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
(八)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中心,深入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认真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继续加大整顿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落实药品GSP管理规范,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及经营假劣药品和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健全执法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手”作用,依据职能,协调各监管部门,综合监督资源、综合监督力量,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