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哈萨克自治县2009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任务》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72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2009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任务》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2009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现将木垒县2009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监管、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的工作方针;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诚信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整顿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继续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严格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和“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切实抓紧以粮油、肉、蛋、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镇社区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黑加工点为重点对象的整顿治理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大案要案,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健康证和不具备生产加工经营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使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更趋完善,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产业得以健康、快速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