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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指挥部办公室为全省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报警机构,要建立粮食应急工作会商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收集、接收到的各类信息,准确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会商分析结果,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指挥部总指挥,并通知有关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省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一、二、三、四级预警确认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态进展程度,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果断进行防控,防止事态扩大,将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4 应急响应

  4.1 事件分级
  依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范围、价格波动幅度以及影响程度的不同,将粮食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4.1.1 特别重大(Ⅰ级):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并涉及到我省,以及超过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和国务院认为需要按照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对待的情况。
  4.1.2 重大(Ⅱ级):在省内较大范围或太原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省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省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4.1.3 较大(Ⅲ级):在一个市较大范围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4.1.4 一般(Ⅳ级):在一个县(区)范围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事发地县(区)级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区)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4.2 分级响应
  4.2.1 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粮食突发事件后,省指挥部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指导下,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2.2 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粮食突发事件发生后,省指挥部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请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工作做出研究部署。省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后,省指挥部立即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情况,并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单位职责,迅速落实各项措施。
  4.2.3 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粮食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事发地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Ⅲ级粮食应急响应并上报省指挥部。
  4.2.4 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粮食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县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报市级粮食应急指挥部,同时报告省指挥部。
  4.3 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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