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类整顿规范。对证照齐全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小饮食店,引导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对无证小饮食店经指导整改后,能够积极整改提高经营条件并符合基本要求的,及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对于硬件基础条件难以达到要求的小饮食店等特殊业户,在法律法规不禁止的范围内,在完善其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经营行为、落实主体及从业人员责任、办理健康证明的情况下,可以与之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在临时许可期间尽快提高硬件设施达到正式办证条件。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不积极整改的小饮食店,进行坚决取缔。
(二)巩固完善、长效管理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全面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交流,分析存在问题,汲取经验指导下步工作,在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整顿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小饮食店治理的措施,探索开展创建“餐饮卫生示范街”、“农村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农家乐食品安全示范店”等各领域的示范活动,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小饮食店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全市小饮食店的持续规范和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小饮食店整顿规范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找准难点、热点问题,明确分工,防止和克服松懈、畏难和厌战情绪,落实责任制,组织力量抓好落实,力争树创规范整治特色,确保小饮食店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区餐饮服务监管、工商、环保、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要在各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小饮食店整治与规范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
(三)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规范小饮食店工作关系群众民生问题,各区要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要求,在整治过程中加强分类管理和现场指导,全面排查摸清小饮食店底数,既要关停取缔一批问题严重的无证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小饮食店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做到打扶结合、疏堵并举。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各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饮食科普知识进行推广和宣传,提高公众的健康饮食消费意识。在规范过程中要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抓典型、树榜样,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有利于小饮食店规范工作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