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断改善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努力扩大旱涝保收田面积,改善秋粮生产条件。加快实施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尽快配套完善大中型灌区干支渠系,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扩大规模,适当提高亩均建设投入标准。抓好田间工程配套与末级渠系改造,搞好田间末级灌排沟渠、机井、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保证率和效益。积极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011年争取改造中低产田26.65 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5万亩。
(三)增强农业机械作业能力。大力推进秋粮生产机械化作业,提高生产效率和水平,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重点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作业综合服务,努力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量。
(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继续把开展高产创建活动作为提高粮食单产的重要抓手,坚持责任落实、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新品种新技术展示、资金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六到位”。要全力抓好省、部共建的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工作,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完成产量目标任务,示范带动秋粮生产水平的提高。积极推广高产创建示范片成熟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整乡、整县建制高产创建。全市9个产粮大县(市)要结合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整乡、整县高产创建。中央和省级财政2011年将继续增加高产创建补助资金,各县(市、区)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高产创建扶持力度。
(五)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抓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优化电力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强化肥料、农药、柴油等农资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和预测,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整顿和农资质量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加强种子、肥料等农资生产主体资质审查,把好生产源头关。严查违法案件,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联合查办,从严处理,并实行责任追究。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行动,搞好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积极推行农资连锁配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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