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以我市现有省级以上重点职业院校为基础,进一步推动校企、校校之间的合作,逐步实现校企之间在培养计划、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师资培养、学生就业等多方面开展密切合作,校校之间在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使用、统一考核标准等方面形成紧密型联合关系;探索职业院校在招生、培养、鉴定和就业过程中服务产业调整和集聚区发展的新途径。大力开展校企合作活动,努力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需求之间的无缝对接。
3、深化职业(技工)院校教学改革。以省级重点职业学校为依托,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逐步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一体化”课程教学体系,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的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的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的学做合一。在全市职业院校开展“一体化”教学观摩活动和职业教育创新活动。结合教学改革实际,采取灵活的弹性学制,完善学分制,不断推进职业教育创新。
4、扩大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覆盖范围。将技工教育免费生范围逐步扩大到城镇就业困难家庭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五)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
1、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评价体系。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不断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促进高技能人才更快更好地成长。建立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新机制,并逐步实现技师、高级技师与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2、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改革。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强化标准,健全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业绩考核内容和评价方式。对技术复杂、操作性强的职业(工种),其一线技能人才的考评,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和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等方式组织实施考核鉴定,重点评价执行操作规程、解决技术难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3、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开展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鉴定,加快推进重点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在毕业生在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取得大专学历证书。鼓励我市企业对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确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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