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安全许昌创建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5.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2年县(市、区)全部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实现省、市、县(市、区)和县三级互联互通。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2012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建成市、县(市、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卫生、环保、电力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指挥统一、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气象局、消防支队和各县(市、区)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6.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2012年年底前县(市、区)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并达到标准化要求。以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2015年年底前形成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7.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的建设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启动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区)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平台,2015年年底前建成煤矿、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营运驾驶人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质监局、消防支队和各县(市、区)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8.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依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督促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