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结合“三夏”、“三秋”深入开展安全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安全村规民约,推进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条街建设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防火、用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用机械、集会等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和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等公共场所的隐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
4.开展安全村镇(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安全村镇(社区)。2012年底前全市3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2015年底前全市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
(五)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
1.强化城市发展安全规划。将安全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前置条件,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分区,完善城市基础安全设施布局,同步建设城镇新区和产业集聚区等园区公共安全设施,易燃易爆单元与居民区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对老城区公共安全设施有计划地实施增加和改造,保证基础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城市道路、小区道路和庭院道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辆通过等安全要求,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2.强化城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按照安全、便民原则,对城区加油站、液化气站点等科学布点、严格管理。公共安全隐患主管单位要落实治理责任,县(区)政府要组织治理无单位负责的公共隐患。加大城区燃气管道等重大设施管理,严禁在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内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和居住区,严禁违章占压天然气、煤气、原油、成品油等危险物品运输管线。
3.强化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通信、广播电视、燃气、自来水、电力、热力、市政、路政等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当完善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和巡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科学规划布局城市公用线路,通过共同沟、专用地下管线等方式逐步减少地上电缆电线,对楼院或者居民自有的设备设施,有关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积极提供便民服务。高层建筑物、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及涵洞、桥梁大型设施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科学同步设置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设施。
(六)完善安全发展支撑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素质,保证监察执法必备的办公条件和专用设备设施。2012年底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确山县、新蔡县、遂平县、平舆县达到标准化要求。2015年底前,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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