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好新乡市幼儿教师培训基地,加大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全市幼儿教师的整体水平。
(2)将标准化、省市示范幼儿园作为实习基地,组织转岗教师、非幼教专业教师顶岗实习。(3)完善培训制度,全面实行园长、教师、保健员、保育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持相关资格证书和培训证书上岗制度。
(4)创新培训模式,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培训要有针对性、实用性,最迫切的是转变幼儿教师的教育理念、掌握适合幼儿身心发展需要的正确的教育教学方法。同时,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园本培训和岗位研修,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5)大力推进城乡干部教师交流,组织和选拔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骨干教师与农村教师结对师徒,与农村公办幼儿园选送的培养对象结队帮扶,缩小城乡幼儿教师素质差距,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健康发展
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促使各级各类幼儿园深入贯彻《
幼儿园工作规程》和《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2.重视教育科研,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积极探索学前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幼儿园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幼儿图书和玩具、教具的配备与选用的指导;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领和倡导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满足幼儿健康、全面发展的需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重视对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培训和普及。
3.人民政府统筹,推进社区早期教育
建立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体系。构建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以社区为依托,教育、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组织协同运作的社区早期教育服务网络。每个街道、乡镇依托公办幼儿园或社区活动中心等社区资源至少设立1个社区儿童早期教育资源中心,每年为社区0— 3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6— 12次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共同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4.建立幼儿园保教评估监管体系,实行园所等级管理
要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动示范园、一级一类幼儿园建设,要扶持一批办学方向端正、管理严格、保教质量优良、社会信誉良好的幼儿园。依据相关定级规定,制定适合的幼儿园分级分类标准,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定期对辖区内全部幼儿园进行指导、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年检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建立健全示范幼儿园、一级一类幼儿园与薄弱园的交流和帮扶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和一级一类幼儿园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5.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