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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发改收费〔2011〕1041号)
省公安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鉴于近期各地不断请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到期后是否延续执行等问题,为了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8〕9号)试行期已满,在省上未制定新标准的情况下,我省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收费标准仍按甘价费〔2008〕9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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