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发改委分管价格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国家有关稳定消费价格保障群众生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
(二)研究讨论保证民生、稳定预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判断物价走势及原因,提出完善对策建议,拟定保持物价相对稳定的工作方案,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三)讨论决定启动价格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实施情况。
(四)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发改部门负责价格监管、稳定物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场价格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和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价格预警和监管应急意见,组织实施各项监管和应急措施,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二)财政部门为稳定农副业生产、储备、社会救助以及市场价格监管提供财政经费保障,配合价格部门做好行政事业、垄断性行业收费的监管。
(三)工信部门负责煤电油气运协调,落实化肥生产用电优惠政策,协调石油部门做好柴油供应,保障市场需求,稳定价格。
(四)民政部门负责价格波动期间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及优抚对象的救助工作。
(五)人社部门负责落实最低工资制定,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建立最低工资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六)商务部门负责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和投放,建立健全蔬菜应急储备机制,保障市场供应;督促指导商品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加大采购力度,充实库存,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
(七)教育部门负责价格波动期间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贴政策的落实,加强与市属大专院校联系。
(八)统计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商品价格指数的统计,分析预测及市场调查,把握好发布口径。
(九)农业部门负责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向外发布农产品市场需求信息,以保障农产品的市场供应。根据市场需求,指导基地和农户抓好农业生产。推进蔬菜产业化发展,加强蔬菜基地设施建设,培育蔬菜龙头企业与知名品牌,加快推广蔬菜生产新技术新成果,确保蔬菜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