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结上报阶段(2011年2月18日至2月28日)。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做法,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总结要内容充实,要有面上情况,有典型事例,有好的做法,有具体数字。请各单位于2011年2月26日前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报送局机关党委。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体育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检查全局系统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控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组 长:邓少辉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副组长:田华山 直属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组 员:局各直属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处级领导同志。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日常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认真抓好市烟花办和局领导小组指示要求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高度,抓紧抓实元旦、春节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领导,模范带头,推动防范控制工作落实。安保工作部门要精心组织,严格各项安全措施,全力抓好每个阶段工作,抓紧抓好每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问题。
(二)要加强检查。科室、班组、运动队的两轮排查要认真细致,抓好源头管理。在此基础上,单位领导要组织对单位内部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盲区、死角。地处闹市的单位和局重点安全工作单位,要着重检查消防安全环境和消防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做好防燃防爆的排查和防范工作,并及时清理单位周边的杂草、枯叶和可燃物。局机关将对各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要严明责任。要层层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把责任和任务明确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单位领导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力度,抓好分管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单位人员要当好主人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承诺责任内容,努力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作贡献。凡因抓工作力度不够、抓落实不狠,致使烟花爆竹管理存在问题、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加强值守。在重点时段和上级明确要求的时期,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并畅通信息渠道,保证上情下达,对接顺畅,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发生危害单位安全的问题,要立即上报,有效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