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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体机党字〔2010〕14号)


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北京市体育局2011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联系人:周斌;联系电话:87244874)

  北京市体育局2011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2010年12月1日,北京市召开2011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刘敬民、苟仲文、黄卫副市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把市领导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市体育局系统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不安全问题,确保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元旦、春节,根据北京市2011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11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平安单位、落实安全发展这个主题,以既满足节日欢庆燃放烟花爆竹需求又维护不燃放人正当权益为主线,以全时段看护、全覆盖防控为原则,按照广泛宣传、责任到人、领导带头、加密巡查的思路,着力强化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理念,不断严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体系。通过上下互动、群防群治,确保单位内部无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无储存烟花爆竹问题,确保单位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不对单位消防安全构成威胁,确保单位人员在居家住地适度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市体育局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全时安全、全程安全、全域安全的工作目标。
  二、燃放规定
  (一)允许燃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只能在农历除夕零时至正月初一二十四时和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的时段内进行,其它时间都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二)允许燃放区域。单位及单位所在区域围墙外并远离禁放点和市民居住地。
  (三)禁止燃放品种。严禁燃放非北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严禁燃放未经许可销售的烟花爆竹。
  (四)禁止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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