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严格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深化政务公开主要任务是,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更加全面深入开展政务公开。
(一)公开的内容
1.部门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
2.领导干部分工、职责情况;
3.内部机构设置、分工及职责情况;
4.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
5.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办条件、办理程序和期限,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行政主体资格公告情况;
6.由部门行使执收执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部门服务承诺、受理违诺违纪投诉及追究情况;
8.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重要物资和服务项目的招投标采购情况;
9.部门服务承诺和收费项目标准;
10.媒体、网络关注的重要事项和敏感、热点事项办理进展情况;
11.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方式
1.门户网站。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并保证链接畅通,使其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2.新闻发布会。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或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等信息。
3.新闻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准确及时地发布各类人社信息,使其成为群众了解人社信息的重要渠道。
4.政务公开栏。在办公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
5.“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免费向社会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咨询服务,以及社会保险基金个人帐户查询等服务。
6.大型电子显示屏。利用青年宫和牡丹广场2块大型电子显示屏免费向社会发布就业创业、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劳动维权等人社信息。
7.社会保险短信查询系统。免费向社会提供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手机短信查询服务。
8.公示、听证、旁听及专家咨询、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实行听证会制度;召开的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会议,按程序邀请群众代表旁听会议;关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改革的重大决策实行专家咨询、论证。
9.点题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事项政务公开通知书》要求,全力做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政务公开。
10.其他便民利民公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