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洛办〔2011〕91号文件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通知
(洛人社〔2011〕221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洛办〔2011〕9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和发展经济环境的改善工程来抓,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领域,充实内容,丰富形式,完善制度,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目标,切实提高人社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严格执法、全面真实、公正公平、注重实效、及时便民、有利监督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以方便、快捷的方式,使人民群众及时准确地得到政务信息。
(三)工作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准则。建立人社部门和群众双向互动机制,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使人社工作更加透明,行政事务运作和管理更加规范,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