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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2012年春季农业生产安排意见的通知


  (五)不断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切实抓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供应工作,满足春耕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需要。特别要关注种子种苗、化肥供求形势和价格变化,掌握市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农资质量和市场监管,集中力量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利益。围绕龙头企业和目标市场,加强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推进农产品转化和加工增值。大力开展生产环节监管,积极开展无公害粮食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比较效益。

  (六)强化技术服务,提高科技技术服务到位率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采取农资下乡、办示范样板、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农户的科技培训,全面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要与各地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相结合,组织开展千名农技人员下基地活动,安排专人进村驻点,现场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同时,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院地合作”,确保每个结构调整重点产业有一支专业技术队伍给予技术支撑,确保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我市农业生产科技含量。

  (七)加强冬春农田水利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重点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足春旱秋抗、春旱冬防,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动群众兴修池塘、水库、水窖、引水工程等小型、微型水利设施建设,抓好库塘蓄水,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为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夯实基础。

  (八)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市政府决定将今冬明春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纳入政府一级目标考核。在考核过程中,改变过去定项目、定面积(规模)的传统考核办法,采用根据不同地块、不同作物种类核定产值的办法予以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今冬明春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对执行不力,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区(市、县)、乡(镇)进行问责,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成立由市督办督查局、财政局、价调办、林业绿化局和市农委等单位组成的督查工作组,由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督查工作组组长,从2012年3月起至2012年5月,负责对七个区“三环”以内的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每周进行一次督查,每半月将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贵阳市春季种植业生产(含越冬作物管理)计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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