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积极促进中药企业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到2008年,企业研发投入达到年均销售额的3%。
3. 充分利用创业投资机制等市场化手段,拓宽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化融资渠道。加大中医药产业资本运作力度,鼓励中药主导企业和科技型小企业上市,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中医药产业发展。
(二) 加大对中药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1. 鼓励中药企业加强产品结构调整,特别是原创性强的中药复方新品种的产业化开发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对中药企业的科研投入,给予适当财税扶持。
2. 鼓励企业生产经营优质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产品,优先纳入上海医疗保险用药目录。
3. 支持中药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鼓励中药企业根据国际市场需求,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出口,特别是扩大高附加值中药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对中药国际知识产权申请、中药或健康产品国际申报注册、中药国际化绿色通道的申请,实行经费补贴政策,鼓励中药产品进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中药产品出口,按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有关政策执行。对海内外人才带来的具有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中药孵化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
4. 对中药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进行工艺技术改造,以及开展中药共性、关键生产技术研究所需进口设备,按有关规定给予财税扶持。
5. 对进社区的中药门店以及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开设餐饮服务的门店,给予一定的财税支持。
(三) 规范竞争秩序,加强对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
1. 鼓励企业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药技术创新。政府资助部分专利申请费和维持费。加快专利审查速度,缩短审查周期。
2. 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价格政策,对专利药物和市场前景看好的优质中药产品,适当放宽价格限定。
3. 围绕“三医改革”加强药价管理,规范市场竞争环境。浦东新区技术质量监督、工商、市场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各地的合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四) 加速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培训
1. 依托上海中医药大学的优势,大力培养中医药科研、医疗、产业、服务业方面的专业人才,使张江成为中医药人才高地;以一流的环境和条件吸引一流的中医药人才聚集张江。
2. 适应中药现代化发展需要,有计划地培养造就一批中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设立中药创新研究博士后基金,加快中药产业发展战略型人才的培养。设立“种子”基金,吸引海外人才回归,为中药现代化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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