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新区集约化供水工作,提高供水水质,降低管网漏失率,2010年前实现供水管网漏失率在8%以下的目标。加强对集成电路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管理,促进水循环利用,对月用水量超过1万吨的用水大户实行月考核制度,完成月用水量超过1万吨的工业考核户的水平衡测试工作,“十一五”期间,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30%。推广节水型器具,2010年前政府机关内部和中心城区所有公共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水龙头全部更换为节水型龙头。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力度,推广公共绿化节水型养护新模式。2010年,在全市率先建成节水型城区。
2. 大力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十一五”期间,新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速降至3%以下,控制总产生量增速低于10%;进一步深化发展“小分类、大分流”的生活垃圾收集模式。完善资源循环利用网络高效接口,初步建成浦东生活垃圾产业循环生态园。强化政府管理能力,构建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3. 积极推进强制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对新区高能耗、高水耗的企业组织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计,其中重点对电子、化工、制药、印染等行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计。
(三) 经委
1. 推进产业节能。抓好高能耗行业节能降耗工作,制定实施高耗能企业警示与淘汰制度。工业方面重点抓石化、电力、煤气、建材等能耗大户,三产方面努力降低商业、宾馆、旅游等行业能耗;淘汰低附加值、高能耗企业或生产环节,对金属加工、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中的高污染、低效益企业,综合运用经济、环保、法律、行政等手段,有步骤地实行关、停、并、转、迁,并加快淘汰各行业中高能耗、高污染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2. 实施投资项目能耗准入。制定投资项目能耗审核制度,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将项目的万元增加值能耗作为重要审核条件,新批项目能耗水平必须达到该行业能耗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3.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试点工作。制定新区推行清洁生产相关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试点工作,在化工、制药等行业中选择2-3家企业作为清洁生产试点单位,培植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逐步建立促进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有效机制。
(四) 建设交通委
1. 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严格实施有关建筑节能标准,推广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和设备,新建住宅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部按照节能率50%设计和建造。积极推进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建筑节能改造,逐步形成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办公楼、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快推进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样版小区建设,同时推进旧住宅的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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