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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 鼓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努力推动金融制度创新,降低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探索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业融资市场,或推动建立上市“绿色通道”,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优质产业的发展;推动企业进入“三板”试点,积极开展非上市公司进入证券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试点,探索建设区域性企业股权交易平台;依托专业中介机构,做好科技企业上市前的培育工作,提高上市企业的质量。
  (五) 率先形成共享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中介服务机构等的建设,提高科研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加强浦东科技创新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1. 完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制定专项政策,加大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整合和建设。每年安排1亿元基建财力支持平台建设;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平台,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实施运营管理;对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平台,以企业投资为主,财政给予一定的投资补贴,由企业经营管理;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将仪器、设备及设施对外开放,有偿共享,安排专项资金对投入者和使用者进行补贴。研究探索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作机制,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各方参与的模式,将企业、研发机构引入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促进创新资源整合,支持产业技术联盟发展;加强对建立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和开放型中试基地的可靠性研究。
  2. 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推进“浦东创新港”建设,建成2.5万平方米“浦东创新港”,引导社会中介机构集聚,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服务集群,发挥其集聚科技资源、展示科学成果、促进产学研交流、提供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促成国际交易与合作等一系列特有功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专业化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增强浦东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发展非营利中介机构。加快科技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专业技术学会等机构的改革步伐,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行业协会等综合性服务机构,形成若干个与国际接轨、有影响力的中介机构;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专利战略、人才培养、市场策划、咨询诊断、企业上市辅导等各类专业服务;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中介服务队伍,形成功能完备、开放协作、高效运行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3. 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重点建设一批专业孵化器和基地,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成长潜力的研发型创新企业发展。设立成果转化基地,建立“专业孵化”和“企业导师”机制,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力度,促进孵化器与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成立孵化器管理委员会,探索试点机制,制订考核方案,盘活现有运作效率不高的孵化器;探索与国际科技园区共建此类项目,并聘请国际专家进行指导;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政策,支持海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创办专业性较强的孵化器。
  4. 推进国内外科技合作。加强与中科院的合作,有序推进“中科院浦东科技园”等项目建设;以浦东院士活动中心为载体,推动浦东和本市各区县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与科技部、教育部、国防科工委等部委的合作,争取国家自主创新政策试点和重大科技项目落户浦东,为深化“科教兴市”和“聚焦张江”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推进与北京、深圳、香港等地的信息共享和技术合作,加大与周边地区合作力度,促进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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