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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循环经济“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3.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积极探索建立垃圾收集、清运、处置产业化新机制,切实推进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垃圾管理水平。
  4.抓好农业固废处理。对农业畜禽粪便进行回收处理,畜禽粪便回收处理率达到90%;农业秸杆有效还田利用率达到80%;畜禽养殖有计划退养,只减量,不增量。
  第十条 以城市运行体系为重点推进循环经济。“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城市运行体系中能源、水资源以及土地资源三个环节。
  (一) 能源体系建设
  主要目标:
  1.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再生能源等绿色能源。
  2.新建住宅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部按照节能率50%设计和建造,并加快既有公共建筑改造。
  工作任务及项目:
  1.以世博会为契机,在浦东世博园区大力推广太阳能、清洁能源的使用。
  2.在“四高优秀小区”建设中,推进“上海市太阳能屋顶计划”的实施,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建筑节能改造,做好试点工作。
  3.以“三能”(电力、燃气、集中供热)建设为核心,促进清洁能源供应系统的建设,促进电力部门加强输电系统的旧网设施改造,进一步提高供电及管理水平;配合有关单位推进东海天然气二期及输配管网建设,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努力扩大燃气供应领域。
  4.将国家、行业、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和规定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加大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力度,对积极推广应用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办法另定)。
  5.对企业推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督,从规划、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上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审批规定的建筑项目,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不予竣工验收。
  (二)水循环体系建设
  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上海市节约用水规划》的要求,结合浦东实际情况,通过水循环体系建设,在2010年初步实现浦东节水型社会的框架目标。
  主要目标:供水管网漏失率由目前的11.2%下降到8%。
  工作任务及项目:
  1.结合外环线道路和外环线绿带建设,整治现有水系;结合排涝河道规划,辟通外环河道,逐步完成外环绿带水系沟通,为浦东生态系统有效修复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夯实基础。
  2.加快浦东水网纳入全市自来水网的进程。并网前要做好水厂在水源保护区内取水、中小水厂归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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