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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循环经济“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浦东地均生产总值为3.7亿元/平方公里,其中地均产值一产为0.023亿元/平方公里,二产为9.76亿元/平方公里,三产为10.43亿元/平方公里,呈三产>二产>一产的态势;地均就业岗位第二产业为0.57万人/平方公里,第三产业为0.84万人/平方公里,呈西密东疏状态。上述指标高于全市平均值;但外环线外各镇近一半土地的相关指标低于全市平均值。
  第四条 人居环境现状。2005年,浦东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居民生活区的空气质量以及噪声情况,除部分临街楼盘外都能够达到标准。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70%;但部分小区内部下水道设施改造尚未完成,部分老集镇污水管道年久失修,经常发生堵塞问题。
  居民生活能源主要是电能,生活用电将成为售电量的主要增长源。居民炊事用能源主要是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清洁能源天然气的使用率为65%。城郊农村部分家庭以使用沼气为主要生活能源。
  居民日常消费量的增加是产生生活垃圾的主要来源。2005年,生活垃圾日清运处理量约2600吨,生活垃圾人均产生量不断提高。目前生活垃圾主要实施分类收集、分类集中处理,管理较到位,采用以焚烧、堆肥为主,填埋为辅的综合处理模式,处理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质量还需提高。
  目前,浦东正在积极推进“四新”小区建设,“四新”试点区和部分中高档住宅小区符合建设部颁布的生态型住宅建设标准,但占住宅总建筑面积50%以上的一般居民小区尚未达标。居住时产生的能耗、水耗较大,部分景观用水直接使用自来水,消耗较大。

第三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五条 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经济增长方式和城市发展模式转变为核心,以浦东被列为上海市循环经济试点区为契机,按照“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第六条 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分层推进的原则,主要从企业、园区、城区三个层面推进;政府推动、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企业和广大市民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政府要积极引导,从根本上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既要制定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又要制定各专项规划和阶段性行动方案,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可操作性原则,推进措施既要有前瞻性,又要结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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