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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浦东新区民政局《关于浦东新区开展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以开展平安建设为抓手,加强农村社区管理
  落实农村平安建设各项要求,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不断拓展、完善警务室的社区管理功能,要求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综治社保入驻办公,将社区警务室建成集信息采集、警情通报、纠纷调处、服务群众为一体的社区综合管理平台。
  2、以人口信息滚动更新为目标,持续加强实有人口长效机制建设。要广泛建立楼组长信息员、来沪人员自管信息员、场所阵地信息源等实有人口信息管理队伍,围绕出租屋、场所阵地等居住点、活动点,重点针对变动频率大的来沪人员,人户分离人口、行业场所从业人员、重点高危人群,加强信息采集、登记办证,并将变动情况及时输入人口信息平台,滚动更新。
  3、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农村地区治安防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农村地区居民住宅区实际情况,于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老式门锁的改装工程,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居民住宅底楼窗户防盗栏的安装工程。简易技防用品推广使用率达到80%。同时,结合地区实际,由社区民警引导,适当鼓励居民群众开展犬防。
  (五)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优化农村社区环境和设施
  对于基本农田范围的村,按照“公建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民宅村容整洁、农村特色浓郁、居住安全文明”的要求,推进自然村落的综合整治,重点推进川沙新镇吴店、储店、七灶、八灶等4个村、合庆镇友谊、青四、春雷、勤昌、直属等5个村、曹路镇新星、永丰、永和、永利、黎明、前锋等6个村的自然村落综合整治。按照“自然、整洁、舒适、安全”的要求,逐步推进其他地区自然村落的综合整治。
  对于已列入开发范围的村,根据“水清、岸绿、路平、墙白、村洁”的要求,体现简约实在的原则,推进“整洁村”创建工作,实现达标村43个、示范村5个、整洁镇1个。
  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传染病、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紧急事件反应机制。普及环保知识,发动农村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环保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选用清洁能源、推行绿色消费。注重保留、保护、改善镇、村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保持农村风貌,注重公共设施建设与农村环境风格相融、功能互补。对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村落、建筑、古木和艺术等,加强重点保护。有条件的村,可积极发展“农家乐”等乡村特色旅游产业。
  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着重向新建社区、人口密集社区、困难群体聚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社区等倾斜,促进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均衡发展。改造公用事业管网,完成长丰村等低压水网改造,积极实施电网改造。加大改造农村危桥的工作力度。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在金家村分散处置试点基础上,按照投入少、效果好的原则,积极探索简便易行的生活污水处置方式。新建和改建农村社区公共厕所,在高桥镇、高东镇、高行镇新建公厕6所、改建16所。完善农村社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形成“户集、村收、镇运、新区处理”的处置模式,新建农村社区的垃圾中运站和压缩垃圾收集站,完善农村社区垃圾收集和运输系统。整治养殖环境,加强对禽畜污染的治理,防止不规范养殖的回潮现象。开展河道综合整治,2008年6月前完成198条河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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