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与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对口衔接,新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新区联席会议”)是区级地震应急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地震应急和防震减灾日常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新区地震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区地震办”)作为新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地震应急管理工作。具体承担震情灾情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新区联席会议的决定事项等任务;组织修编新区地震应急预案,负责相关预案的备案审查;综合协调新区地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其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街道、镇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是区域地震应急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地震应急和防震减灾日常管理工作。
四、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鉴于地震灾害具有其特殊性和严重性,本区一旦发生地震灾害,新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即自动转为新区地震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破坏性地震和有感地震二个应急等级,分别实施一级启动和二级启动。
(一)一级启动
发生破坏性地震时,新区地震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一级启动。由分管副区长为总指挥,新区公安分局局长、地震办主任、人武部部长为副总指挥,新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位置由区政府决定。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部队、武警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调邻区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救援报告。
(二)二级启动
发生有感地震时,新区地震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二级启动。由分管副区长为指挥长,新区地震办主任为副指挥长,公安分局、新闻办、劳动保障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指挥部位置设在新区地震办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中心。指挥部主要职责:按规定要求与程序,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地震局报告震情,并通报相关部门;地震灾害评估调查;速报震情、灾情、民情和社情。
五、专家机构
新区防震减灾专家库由地震、地质、海洋、建设、消防、交通、信息、医疗、安全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根据地震应急工作需要,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参加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 预警与预防
一、监测预报
新区在六里、通用、机场等地设有地震监测点,由新区地震办协助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对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监控与震情跟踪。
二、预警信息系统
新区地震办地震应急处置实时系统,实时接收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提供的地震预警信息。
三、预警级别及信息发布
(一)预警级别
依据地震灾害特点及其紧急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三级:
1、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
2、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3、临震预报,对10日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二)信息发布
依据国务院《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规定,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市政府发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新区新闻办负责及时掌握信息,准确把握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
四、临震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