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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浦东新区促进就业和养老服务等工作目标责任及考核指标的通知

  (三)设立24个老年人助餐服务点。
  上述各项考核指标中,除新增就业岗位指标完成情况由劳动保障局负责按全区每月招工录用数据统计上报外,其他考核指标分解下达至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功能区域管委会,指标完成情况由劳动保障局负责按月统计。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列入新区政府工作年度考核内容,由劳动保障局负责按季度汇总后报区政府。
  特此通知。

  附件:1、浦东新区2008年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就业目标责任一览表
  2、浦东新区2008年促进就业各项考核指标分解一览表
  3、浦东新区2008年养老服务实事项目指标分解一览表

  二ΟΟ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浦东新区2008年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就业目标责任一览表

序号

责任单位

目标责任

1

劳保局

组织召开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和街镇落实各项就业工作任务,做好新区促进就业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考核工作;推进新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各类万人、千人、百人就业项目的开发和管理运作机制;负责推进市民创业三年行动计划,落实鼓励浦东新区市民创业的扶持政策,通过创业培训培养市民创业者,协调贷款担保、创业服务等工作,指导创业市民依法登记民办非企业;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负责全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

2

人事局

将促进就业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机关目标考核体系。

3

文广局

负责宣传新区市民创业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负责宣传新区优秀创业带头人。

4

发改委

在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提出经济与就业协调发展的具体意见,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做好新区企业就业人数的统计工作,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及情况分析。负责研究制定符合新区产业发展的规划,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5

财政局

负责促进新区就业发展相关财政扶持意见落实,支持新区促进就业工作,落实鼓励扶持市民创业行动计划所需配套资金。加强社会保障资金,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

6

经 委      (农 委)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建立新增就业岗位的预测报告制度和引进项目、企业使用本地劳动力的就业评估机制,提高引进项目对促进本地人就业的贡献率;在发展农业产业中,要鼓励企业优先安置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加强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促进外贸、商业、旅游、会展等产业发展政策落实,推进小企业服务工作,协调创业者参加各种专业展会和专业化产品推介会。

7

国资委

对负责管理的新区企业严格监督控制企业以实施“减员增效”名义大量分流职工,防止就业岗位的流失。

8

建设交通委

负责房屋协管员万人就业项目的业务管理;做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外劳综合保险政策的宣传和缴纳工作。

9

环保市容局

负责环保协管、市容协管、河道保洁和林业养护等万人就业项目的业务管理。

10

社发局

负责卫生保洁万人就业项目的业务管理;完善职业教育制度,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配合作好大学生创业引导和指导服务工作。

11

科 委

对于享受科技发展基金扶持的科技企业,要明确其吸纳一定比例本地劳动力就业责任;负责科技发展基金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落实,配合做好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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