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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浦东新区促进就业和养老服务等工作目标责任及考核指标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浦东新区促进就业和养老服务等工作目标责任及考核指标的通知
(浦府办〔2008〕1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体系和养老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促进就业和养老服务等指标任务,确定2008年浦东新区促进就业和养老服务工作目标责任和考核指标。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工作目标责任和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就业工作的考核指标
  (一)新增就业岗位6.46万个。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39990人以内。
  (三)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2万人。
  (四)确保完成新区3780名农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工作。
  (五)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数达到56万人,其中成建制单位参加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人数达到10万人。
  二、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办法
  (一)新增就业岗位数
  年度新增就业岗位的统计,以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期间就业并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过用工登记,且2008年12月底仍然在岗的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的新区户籍从业人员,扣除同期自然减员后的就业人数为准。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以具有新区非农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并在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在2008年12月31日状态仍为失业的人数为准。
  (三)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以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期间,在新区参加各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人数为准。
  (四)将新区农民纳入本市养老保障体系人数
  以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期间,具有新区农村户籍,尚未参加“城保”、“镇保”、“农保”和老年农民养老金最低补贴的农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且2008年12月底仍在参保缴费或享受待遇的人数为准。
  (五)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人数
  以2008年末参加综合保险的来沪从业人员人数为准。
  三、养老服务工作的考核指标
  (一)新增1500张养老床位。
  (二)新建16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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