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动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形成
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加大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服务力度,深化“彩虹计划”。重点推进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动,加快建立与外省市部分地区双边或多边合作、双向管理、源头互动的工作新机制。加快建设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协管员队伍,落实管理职责。强化对流动人口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推动集中居住和“以房管人”管理模式,有效控制和减少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继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发挥多部门合作优势,整治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依法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行为。
3、全面提升社区生殖健康服务能力
开展社区综合服务站、指导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逐步实现以服务育龄妇女为主到服务全人群的拓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计生、卫生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链接,为社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技术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制度。加大优生优育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以点带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试点和孕前检测,全面启动“优孕优生优育优教”项目,促进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和人口整体素质的提升,促进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
4、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法制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切实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的严肃性,认真做好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严肃处理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依法办事,简化办事程序,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试行网上审批。加强人口计生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加快建立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认真实施《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依法落实各项奖励规定。重点向农村独生子女贫困家庭、育龄妇女、女孩倾斜,有效促进“关爱女孩行动”。以新区“阳光计划--生育关怀行动”为平台,建立多元关爱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群众受益面。
6、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
围绕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目标,坚持舆论先行,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构建主流媒体宣传平台,增强宣传教育的感召力,加大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宣传,广泛普及人口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等,提高社会公众的关注程度,努力形成社会参与、部门协作的人口计生大宣传格局。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为抓手,加大对阳光计划、彩虹计划、“四优”工程(优孕、优先、优育、优教)、奖励扶助等方面的重点宣传,放大宣传教育工作效应。进一步拓展人口文化建设,形成“一镇、一街、一苑、一品”特色,打响新区人口文化建设品牌,完成世纪公园人口文化雕塑群一期工程。
7、加强人口计生机构队伍建设
认真按照中央
《决定》要求,稳定和健全各级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认真贯彻区政府精神,推广在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中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协管员,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队。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人口管理和服务专业化培训,努力塑造一支适应职能转变和工作转型、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结构匹配、年龄结构合理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
8、提高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