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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镇:
  《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已报区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

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二00八年八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的精神,结合浦东新区“十一五”农业资金扶持政策的完善,现就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农业和粮食生产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加大粮食种植补贴力度
  1、对种植粮食(水稻)在原“十一五”农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对农资综合直补在市每亩补贴69元的基础上,另外再增加农资综合直补每亩20元,其中区补60%、功能区域补20%、镇补20%。
  2、按照科学精量播种要求,水稻、麦子种子由中央、市、区、镇四级财政免费为农户供应。
  二、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
  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农业保险逐步向特色农产品延伸和覆盖。补贴比例:按市新出台政策和区别一般与重点,市、区两级合计补贴45%-80%。
  三、加大农业科技投入
  1、对实施农业科技攻关项目、科技兴农项目、农业技术培训等进行重点扶持。科技项目扶持与市、区科技部门1:1配套补贴,市、区两级财政补贴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
  2、对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制修订农业创新标准、农产品及管理体系认证、档案农业建设进行重点扶持。补贴具体实施细则由农委与财政另行商定。
  四、鼓励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产业
  1、对推进粮食沃土工程及化肥农药“双减”工程加大补贴力度,每亩补贴提高到60元,扣除市补贴后,区补贴60%,功能区域补贴20%,镇补贴20%。
  2、对蔬菜种植使用BB肥实行补贴,每亩补贴30元,扣除市补贴后,区补贴60%,功能区域补贴20%,镇补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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