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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浦东新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地下空间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内位于设计相对标高±0.00米以下,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所有建(构)筑物。
  本区地下轨道交通和站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按照轨道交通事故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地下公共基础设施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与处置,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1.4 分类分级
  1.4.1 根据《浦东新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地下空间发生突发的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1.4.2 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特大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特别严重复杂,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3人(含)以上,重伤5人(含)以上的事件;
  (2)重大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严重复杂,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2人以上,重伤3-4人的事件;
  (3)较大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严重复杂,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重伤1-2人的事件;
  (4)一般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严重,人员有轻微受伤的事件。
  1.5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资源整合、协同应对。
  1.6 预案体系
  本预案纳入《浦东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管理。
  1.6.1 《浦东新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区地下空间预案》)是参照《上海市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浦东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有效应对和科学处置本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规范程序和行动指南,是指导各功能区域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以及地下空间权属和管理使用单位编制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规程的文件。
  1.6.2 《功能区域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功能区预案》)和《街道、镇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街道、镇预案》)是根据本预案,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辖区内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应对计划和程序,明确各类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职责、流程和要点等,是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由功能区域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组织编制和修订,报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民防办)备案。
  1.6.3 《基层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规程》(以下简称《基层应急规程》)是各地下空间权属和管理使用单位,根据本预案和《管委会预案》以及《街道、镇预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具体明确即时处置流程、人员设备、联络组织、协同保障方案等。《基层应急规程》由地下空间管理和使用单位负责编制和修订,报区所在地街道、镇政府和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民防办)备案。
  1.7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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