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厅机关处室和部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规定》的通知


  1、受水利厅委托,指导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

  2、组织拟订全省水利信息化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3、组织编制全省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省水利信息系统建设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5、归口管理省级水利信息系统建设,承担省级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保障。

  6、负责省级水利广域网、电子政务网和省级网络中心、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和运行保障;承担浙江水利门户网站、信息系统等安全运行和技术维护管理。

  7、组织开展厅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8、负责水利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应用推广等工作。

  9、组织指导水利信息队伍能力建设。

  10、承办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简称:信息中心

省水文局
(厅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水文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编制全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省水文相关政策和水文行业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业务管理,承担全省水资源公报、水资源质量通报等编制工作。

  3、组织编制全省水文站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基本水文站网的建设与管理;提出省级立项的水文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议。

  4、指导全省水文信息化工作;组织省级防汛水文通信和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

  5、组织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指导全省地表、地下水资源监测、分析和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承担重要水源地、重点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监测和分析评价;实施重大突发水污染、水生态事件水文水质应急监测工作。

  6、指导全省水文预报方案编制工作;组织全省重要站点的洪水预报方案的编制;负责全省实时水文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分析,并提供防汛防台抗旱的实时信息和预报成果及水资源情况报告;承担全省江河湖库等重点地区的暴雨、洪水分析预报。

  7、组织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的复审、验收、汇编及原始资料的保存;建设和管理全省水文数据库。

  8、指导全省水文行业安全生产和水文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9、组织指导全省水文行业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人员定岗管理。

  10、承办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简称:水文局

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
(厅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全省水利发展规划,制定水利科技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组织水利科技推广培训交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3、组织水利新产品鉴定的材料申报和初审工作,开展水利先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4、承担水利科技推广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5、承担省农技推广水利分中心的日常工作,推广农村水利技术,组织开展农技推广项目的申报、管理、考核与绩效评价。

  6、负责水利科技推广体系的建设。

  7、负责浙江水利科技服务网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全省水利科技成果的发布与宣传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