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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厅机关处室和部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规定》的通知

  2、组织拟订全省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开展目标管理。

  3、组织指导全省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负责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沿塘大型水闸控运计划的核准以及中型水库控运计划的监管。

  4、指导全省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工程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工程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全省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工程的维护管理。组织指导全省水库大坝、沿塘水闸的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和降等报废工作。

  5、组织编制全省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除险加固和标准化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除险加固、改扩建工程等建设项目管理,负责重要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除险加固、改扩建工程的审查、审批和验收。

  6、审查、审批建设项目涉及海塘和占用水库水域有关事项并监督实施。协同查处违法涉塘和占用水库水域行为。

  7、组织指导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管理水利工程物业管理市场。指导全省水利风景区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省已建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的后评估。

  8、组织指导全省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管理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人员定岗管理。

  9、组织指导水库、海塘和沿塘水闸工程及其管理单位的信息化建设。

  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简称:水库总站

省河道管理总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河道、湖泊、河口等水域、岸线、堤防(包括江堤、蓄滞洪区上的堤防,下同)及其水闸工程的行业管理。

  2、组织拟订全省河道、湖泊、河口等水域、岸线、堤防及其水闸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相关工程管理单位开展目标管理。

  3、组织指导全省河道、堤防及其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负责大型水闸控运计划的核准以及中型水闸控运计划的监管。

  4、指导全省河道、堤防及其水闸工程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堤防及其水闸工程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堤防及其水闸的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工作。

  5、组织编制全省河道整治、堤防加固及其水闸除险加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堤防改扩建工程及其水闸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管理,负责重要堤防改扩建及其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审查、审批和验收。

  6、审查、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有关事项并监督实施。协同查处涉河涉堤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水域行为。负责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并对省级留成资金安排提出意见。

  7、指导全省河道、堤防及其水闸的维护、岁修管理;指导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小流域治理;指导河道保洁工作。

  8、指导全省河道、堤防及其水闸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指导堤防及其水闸工程的后评估。

  9、组织指导全省河道管理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人员定岗管理。组织开展河道整治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与应用,组织指导河道、堤防、水闸工程及其管理单位信息化建设。

  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简称:河道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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